這幾天很多人關心城鎮(zhèn)戶口可以繼承農村“宅基地”的問題,特別是60后、70后這兩個年齡階段的人,是因為這兩代人的青年時期大多都是在農村長大,對農村還有深深的眷念,還有故鄉(xiāng)情結,并且現在也接近退休年齡,面對養(yǎng)老的問題;同時,繼承農村父輩房產也迫在眉睫。
引起關注的緣由
這個問題之所以引起大家的關注,是自然資源局回復邵志清代表《關于完善不動產登記的若干建議》的問題,其中第六條就是關于農村“宅基地”的回復,是這樣回復的:
六、關于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問題。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(zhèn)戶籍的子女繼承并辦理不動產登記。根據《繼承法》規(guī)定,被繼承人的房屋作為其遺產由繼承人繼承,按照房地一體原則,繼承人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,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?!恫粍赢a登記操作規(guī)范(試行)》明確規(guī)定,非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(含城鎮(zhèn)居民),因繼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,可按相關規(guī)定辦理確權登記,在不動產登記簿及證書附記欄注記“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”。
這里明確地說了,城鎮(zhèn)戶口的子女可以繼承農村父輩“宅基地”使用權,這從法律的方面給予明確的確定。
各位要注意理解,城鎮(zhèn)戶口可以繼承農村房屋的所有權,也就是產權;而房屋的“宅基地”,只能繼承使用權,不能繼承所有權,農村“宅基地”的所有權是村集體所有,不是私人所有。
這個解釋沒有太多的現實意義。在以前沒有這個解釋的時候,根據《繼承法》的規(guī)定,城鎮(zhèn)戶口居民在繼承農村房屋的時候,對宅基地也享有使用權,其理由是土地和房屋的使用是一體的,不能說只繼承房屋產權,沒有土地使用權。
在某些時候,有些繼承人可能遇到某些不負責的村、鎮(zhèn)干部,說土地是村集體的,城鎮(zhèn)居民不能使用,導致你繼承房屋后,村集體不允許你使用“宅基地”的使用權,這就尷尬了。
而這次是明確地說可以繼承“宅基地”的使用權,從法律方面來確定這個問題,就杜絕了村、鎮(zhèn)集體不允許你使用“宅基地”的尷尬問題。
這個回復只是單獨的確定城鎮(zhèn)戶口可以繼承“宅基地”的使用權,沒有涉及到其他任何問題。
城鎮(zhèn)戶口繼承的“宅基地”使用權,是否可以翻建、重建
城鎮(zhèn)戶口可以繼承“宅基地”的使用權,不能對繼承來的房屋進行翻建、重建、改建、更不能擴建。
這回復同時也明確說了,不能單獨繼承“宅基地”使用權,根據《土地管理法》的規(guī)定,農村土地屬于村集體所有土地,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能占用“宅基地”,這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包括其他鎮(zhèn)、村經濟組織成員,也包括城鎮(zhèn)戶口居民。
房產繼承的是所有權,而“宅基地”繼承的是使用權,當你的房屋成為危房,不能居住使用,那么你的房屋所有權也就失去意義了,你也就失去了土地的使用權。
因此,你繼承來的是“宅基地”使用權,你不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,不能對其進行翻建、重建、改建、更不能擴建。
繼承的房屋成為危房,又不能重建,該怎么解決
村集體所有制土地是不允許本村以外的人翻建、重建房屋的,如果城鎮(zhèn)戶口繼承來的房屋成為危房了,那該怎么辦呢?這里有三個選擇:
一個選擇是拆除,解除危房帶來的危險,“宅基地”退還給村、鎮(zhèn)集體;
第二個選擇是你可以對危房進行修繕,加固,使其能夠繼續(xù)安全地使用;
第三個選擇是趁父母健在的時候,以父母的名義對現在的房屋進行改建,重建;
綜上所述,“宅基地”是屬于村集體所有制土地,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包括城鎮(zhèn)戶口居民,不能享有繼承之外的土地使用權;因此,城鎮(zhèn)戶口居民不能對在農村繼承來的房屋進行改建、翻建、重建,更不能擴建。